合格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要求的投资者标准

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如下:
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年金基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不得投资于本产品;其他可能导致本产品不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人不得投资于本产品。

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要求如下: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前述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场外期权合格投资者
若单一资产委托人持有本计划份额比例超过本计划总份额20%的,则除了需满足合格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标准外,其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