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隐瞒关联资金往来致年报重大遗漏,时任总会计师兼董秘樊某某被警告并罚150万

发文日期:2026年2月3日

新疆证监局查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八一钢铁)2022年至2024年与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三年往来总额近180亿元,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樊某某时任八一钢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负责预算、成本、关联交易、资金、融资、信息披露事务等工作,签署了上述三年年度报告,未尽勤勉尽责义务,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新疆证监局决定对樊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来源:新疆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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