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26年9月4日
深圳前海恒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委托不具有销售资质的机构及人员从事资金募集、未审慎审核投资者是否合格、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未按基金合同约定托管基金财产、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业务等多项违规。谭某某作为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领导并实施了其中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不公平对待投资者、未按约托管基金财产的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认定其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行为规范,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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